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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簡章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特教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6-11-06 15:00:48 點閱: 29 (6105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主旨:本縣11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1份
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縣11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 置簡章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「11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 章」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申請資格:就讀彰化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(以下簡稱 A 組)或四升五年級(以下簡稱 B 組) 學生,且同時符合 下列條件:
1、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,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 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「優等」,身心 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「甲等」以上;B組三年級下學 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 「優等」,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「甲等」以 上。
2、具資賦優異潛能經學生法定代理人/實際照顧者及教 師推薦,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。
(二)初、複選時間:(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)
1、初選時間:116年3月20日(星期六)。
2、複選時間:116年4月24日(星期六)。 (三)初、複選地點:
1.初選地點:中山國小、平和國小、和美國小、員林國
2.複選地點:民生國小(依複選學生數安排試場學校, 詳情依116年4月22日公告為準)。 (四)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。 (五)請各校於文到3日內將簡章公布於學校網頁,並請教務處 協助篩選符合資格之學生,由相關教師填妥教師觀察推 薦表(簡章之附件三),主動通知報名相關事宜。
詳細資料請由簡章下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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