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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110年3月2日起開始徵件,鼓勵師生踴躍參加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教學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1-01-20 16:15:02 點閱: 671 (2449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參選資格:

(一)教師組:

1、戲劇劇本(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)。

2、短篇小說。

3、散文。

4、詩詞(110年為古典詩詞)。

5、童話。

(二)學生組:

. 1、戲劇劇本(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)。

2、短篇小說。

3、散文。

4、詩詞(110年為古典詩詞)。

二、受理期間:自110年3月2日(星期二)起至4月13日(星期

二)截止,採取先線上報名(網址:https://web.arte.

gov.tw/philology/)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,截止日以

郵戳為憑。親送者請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。

五、收件地址: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(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)。

六、檢送實施要點1份,倘有疑義,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胡小姐,電話:02-23110574分機25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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