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7條第2項第2款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8條第2項第2款所稱3年起算始點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務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0-10-23 11:32:04  點閱:645
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0月15日臺教國署人字
第1090125107號函辦理。
二、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(以
下簡稱解聘辦法)第7條第2項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
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(以下簡稱專審會辦法)第8條第
2項第2款規定略以,教師涉及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
具體事實者,無輔導改善之可能情形如下:一、……。
二、因本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事由,曾經學校或專審會
輔導,認輔導改善有成效後,經校事會議(專審會)認定3
年內再犯。
三、再查103年6月18日施行之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4款前段規

定,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;或違反聘約情
節重大,與109年6月30日施行之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
規定,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係為同一行為
樣態;且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
(以下簡稱注意事項)第5點第2款第7目:「有下列情形之
一者,視同輔導無改進成效:……(4)同一事由曾經輔導
期輔導,並經認定具改進成效後3年內再犯。」
四、旨揭辦法所稱3年內再犯於注意事項已有規範,並非解聘辦
法或專審會辦法新增設,法令適用係銜接注意事項,爰旨
揭辦法所稱3年內再犯之計算方式應為持續累計,起算日期
係為曾經學校或專審會輔導,認輔導改善有成效後,將處
理(輔導)結果通知當事人之次日起生效。


附件下載
近月內熱門公告
  • 2025-09-08 352
     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和東國小學生特色社團報名結果公告
  • 2025-09-04 259
      彰安中心「114學年度第1學期職業試探與體驗課程實施計畫」
  • 2025-09-04 192
      大同國民中學「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職業試探與體驗課程實施計畫」
  • 2025-09-02 180
      114年9月20日(六)和東家長日活動注意事項
  • 2025-09-02 164
      【轉知】新北市科技化學習扶助教學中心辦理「114學年度上學期科...
  • 2025-09-02 152
      一年級課後照顧班9月3日開課
  • 2025-09-04 150
      轉知「彰化縣縣立高中及國中、小學數位學生證綁定為彰化縣公共圖...
  • 2025-09-01 144
      有關本縣114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現職教師8小時師資研習。
  • 2025-09-02 139
     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家庭訪問與資料上傳說明
  • 2025-09-14 123
      114年9月20日(六)辦理-114學年度「和東家長日」當日流程
  • 2025-09-03 122
      114年度「Cool English 口說王」比賽辦法
  • 2025-09-04 121
      轉知文化局「台語說故事培訓講座」活動
  • 2025-09-05 102
      114學年度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「身體界線」之永續教育相關資源免...
  • 2025-09-03 99
      週三進修相關公告
  • 2025-09-01 98
      114學年度新生家長座談會手冊
  • 2025-09-18 96
      114年9月20日(六)辦理-114學年度「和東家長日」當日流程
  • 2025-09-02 90
      彰化縣和東國小114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實施計畫
  • 2025-09-05 90
      公告本校114學年度教評委員會委員及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當選...
  • 2025-09-02 82
      第十五屆「愛讓世界轉動 兒少公益行動徵選」及「國際素養教師研...
  • 2025-09-03 78
      轉知文化局發行之114年9月號「藝文快訊」月刊電子書線上閱讀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