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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行政院訂定「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」,自一百零七年 九月一日生效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18-09-04 01:46:14 點閱: 1353 (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依彰化縣政府府107年8月31日府人給字第1070307371號函轉行政院107年8月30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50317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附彰化縣政府及行政院原函影本及「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」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