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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助學金】轉知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暨 115學年度第2學期獎學金申請書及臺中市中 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獎學金Q&A各1份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輔導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6-08-12 11:33:12 點閱: 101 (另開新視窗)


115學年度第2學期「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」申請須知

臺中市政府教育局「115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」自 115年9月15日(二)起至115年10月15日(四)止 開放申請,請符合資格並欲申請的同學,於期限內備齊相關文件交至學校辦理,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將無法受理。

申請方式與注意事項

  • 準備文件:請填寫申請書,並備齊相關成績與證明文件、導師證明。若提供影本,學校需於每頁加蓋「與正本相符」證明章。

  • 特殊身分證明:若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申請者,請務必檢附有效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。

  • 送件流程:請同學將完整資料逐級核章後交至學校進行初審,由學校統一彙整造冊寄出,不接受個人自行寄送

  • 重要提醒:請務必核對申請文件上的學生姓名等基本資料是否正確。審核結果將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另行函知,若未依規定程序申請(如證件不齊、未蓋章、逾期等),將視同資格不符且不另行通知補件,請務必確認資料完整性。

  • 其他詳細規定與申請表格,請參閱附件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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