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06年12月28日府教社字第1060457666號函辦理。 二、 檢附彰化縣政府來文及「彰化縣政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」及修正對照表各乙份。
轉知:修正「彰化縣政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」第3點及第6點規定,並自即日生效。
張貼日期: 2018-01-02 08:53:11 點閱: 1269 (另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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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06年12月28日府教社字第1060457666號函辦理。 二、 檢附彰化縣政府來文及「彰化縣政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」及修正對照表各乙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