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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各機關、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(以下簡稱各類人員) 自本(109)年3月13日起出國,返國後經衛生主管機關列 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,如需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辦理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0-03-16 16:50:17 點閱: 1064 (另開新視窗)


檢附彰化縣政府原函1份供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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