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、 | 依據彰化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8年12月4日彰交聯字第1080094939號函及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108年12月4日交安發字第1085016219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宣導用語「面向來車靠邊行走較安全」、「騎乘電動自行車要戴安全帽」、「電動自行車不可載人」、「電動自行車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」、「酒駕零容忍」、「路口慢看停」。 |
張貼日期: 2019-12-12 22:42:46 點閱: 768 (另開新視窗)
| 一、 | 依據彰化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8年12月4日彰交聯字第1080094939號函及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108年12月4日交安發字第1085016219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宣導用語「面向來車靠邊行走較安全」、「騎乘電動自行車要戴安全帽」、「電動自行車不可載人」、「電動自行車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」、「酒駕零容忍」、「路口慢看停」。 |